熒光增白劑再惹爭議案件尚未正式立案
熒光增白劑再惹爭議案件尚未正式立案
6月25日,有“中國打假**人”之稱的王海在其微博中指責藍月亮洗衣液中含有致癌物質熒光增白劑,並已狀告藍月亮及其代言人楊瀾。隨後,藍月亮公司發表聲明稱,藍月亮洗衣液產品質量合格也符合執行標準,並表示對王海的不實言論保留采取進一步追求法律責任的權利。
6月27日,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在其官網上發布了一份名為《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的**性資料》的相關材料,材料中指出,熒光增白劑特彆是目前衣物洗滌劑中*為常用的二苯乙烯基聯苯類熒光增白劑(如CBS等),已經獲得大量研究報告和**報告的**性認可。但王海表示,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並無對某項產品**環保與否認定認證的資格,因此不能斷言熒光增白劑**環保。
王海:增白劑不能有
此前,王海曾公開表示,有消費者向其反映,幼兒在穿著使用藍月亮洗衣液(深層潔淨亮白增豔包裝)洗的衣物後啼哭不止,且洗衣液的“亮白增豔”的宣傳口號並無體現。今年3月初,他們將藍月亮洗衣液“亮白增豔”500g1袋和深層潔淨500g1袋送去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檢測,結果,在藍月亮亮白增豔洗衣液中檢出含熒光增白劑。據了解,熒光增白劑是國家**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表》定性的化學毒物(代碼:HX82),已被證實含有致癌作用。
上述事實在王海看來,藍月亮公司通過虛假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他認為,在含有致癌物質的前提下,藍月亮洗衣液不僅冇有標注警示信息,反而還有“**環保”的標簽,還明確說明“嬰幼兒衣物、內衣同樣適用”。為此,有媒體報道,王海作為**人已將藍月亮及楊瀾起訴到了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外,據其他媒體報道,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日前也在受理王海**的另一起起訴藍月亮的案件。然而藍月亮公司副總經理鄧崗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到目前為止並未收到任何來自法院的傳票或立案通知。”
目前,楊瀾對此事並無直接回應。王海的態度是“楊瀾不僅需要道歉,還應該和藍月亮一起承擔欺詐消費者的法律責任”。他表示,楊瀾本身不能判定所代言的藍月亮洗衣液是否真正低碳環保卻積極斷言藍月亮低碳環保,因此涉嫌故意參與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應該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權益律師林海濤告訴《國際金融報》,明星在給廠家代言就等於給產品做擔保,代言之前必須做相關的審查工作。
藍月亮:增白劑可以有
6月25日,藍月亮在其官網上發布了《關於衣物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的聲明》。聲明直接指責王海的上述言論,稱“近期彆有用心之人在網絡上散布藍月亮洗衣液所含熒光增白劑對人體有害的不實言論”。與此同時,藍月亮承認,藍月亮深層潔淨洗衣液(亮白增豔)使用的熒光增白劑為二苯乙烯聯苯類CBS-X,是符合國家發改委於2008年3月12日發布的行業標準《QB/T2953-2008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中規定的熒光增白劑種類。
藍月亮公司表示,廣東省**預防控製中心、廣東省質量監督日用化工產品檢驗站已經出具了該產品的檢測報告。檢測結果證明,產品質量合格、無刺激性。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隨即在其網站上指出,熒光增白劑因為其很好的增白增豔效果,在紡織、造紙和洗滌等多個領域都有廣泛的應用,並強調中國的法律法規也和日本、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一樣,認可它在衣物洗滌劑中的應用。
對此,林海濤指出,熒光增白劑的危害性還有待取證,由於王海主要針對的是藍月亮公司的虛假宣傳行為,因此藍月亮公司必須徹底證實其產品的功效。王海表示,“朝陽法院6月20日做了立案前的調解。調解時我們要求他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如果繼續使用的話要標注警示信息,*好是停止使用熒光增白劑。但是雙方冇有達成立案前的調解。現在在等待立案庭*新的通知”。
熒光增白劑是否合規
青島科技大學化工學院教授殷樹梅稱,日化產品中微量使用增白劑不會致癌。符合標準的熒光增白劑在洗滌用品中還會經過水的清洗,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稀釋後,並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不過,殷樹梅也指出,熒光增白劑中的VBL是有害的,嬰幼兒和小孩因為其皮膚比較嬌嫩,*好不要使用。
對此,有專家則認為,對於曾因熒光蘑菇和熒光爆米花桶而被公眾所知的熒光增白劑再次出現,藍月亮公司不僅冇有在遭到質疑時否認,相反,直接承認了添加了這樣的致癌物質,並聲稱無害。這又是一次把潛規則當成真理的事件,類似事件屢屢發生的關鍵就在於洗衣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也都是洗衣液廠家起草的。王海對此提出的證據則是,《人民日報》1997年11月7日第9版《合成洗衣粉的毒性不容忽視》介紹:“洗衣粉中的熒光增白劑雖然含量較少,但因其發揮‘增白’作用的機理是使紡織物吸收,且在漂洗中又難以除去,日積月累,對其危害不可小覷。”《生活日報》2010年5月26日B12版《小心化學洗滌劑致癌》介紹:“洗衣粉中的熒光增白劑也是致癌物質,可使人體細胞發生畸變,引發皮炎和皮膚瘙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