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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類檢測國家強製性標準7月1日起實施

日期:2025-05-0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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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鞋類檢測國家強製性標準71日起實施,對膠鞋類產品的健康**、物理**方麵進行強製性監管。

健康**性能要求:

檢驗部位

項目

單位

限量值

A *

B *

鞋麵、鞋裡和內底鞋(紡織材料、合成革、人造革)

pH

-

4.0~9.0

遊離甲醛

mg/kg

75

150

可萃取的重金屬

<

mg/kg

1.0

<

0.1

<

1.0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

不應使用

含氯酚

五氯苯酚

mg/kg

不應檢出

2356-四氯苯酚

不應檢出

膠製部件

N-亞硝基胺

mg/kg

不應檢出

鞋裡和內底

摩擦色牢度 >

3

2-3

*A類:36個月及以下嬰幼兒膠鞋 (鞋號不大於170)B類:除嬰幼兒膠鞋以外的膠鞋。

GB25038-2010《膠鞋健康**技術規範》適用於以合成革、人造革和紡織材料為幫麵材,采用熱硫化工藝生產的膠鞋,對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學物質強製規定限量或禁用。GB 25036-2010《布麵童膠鞋》主要是針對供14周歲以下 (通常鞋號不大於245) 兒童穿用的布麵膠鞋的強製產品標準,標準中除了涵蓋GB25038-2010《膠鞋健康**技術規範》中提及的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同時也強製規定了可能對兒童或嬰兒產生危害的物理機械**要求以及其他產品相關的要求,如使用要求,標簽,號型和包裝要求等。

兒童物理**性能要求:

檢驗部位

項目

限量值

A **

B **

鞋麵、鞋裡和內底

斷針測試

不應有

全鞋

可觸及的銳利邊緣

不應有

可觸及的銳利**

不應有

可拆卸或經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後脫落的小附件

不應有

 

包裝袋

鞋用包裝袋厚度

平均厚度應大於
或等於0.038mm

 

**A類:36個月及以下嬰幼兒布麵膠鞋(鞋號不大於170);B類:其他兒童類布麵膠鞋。

《膠鞋健康**技術規範》和《布麵童膠鞋》的強製執行,對企業產品內銷是個挑戰,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企業將麵臨被**的分險。為了有效應對國家質監部門相關市場監管和執法,企業應及時掌握強製標準,按新標準要求組織安排膠鞋類產品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