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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稱PM2.5環境檢測結果未經許可不能發布

日期:2025-10-0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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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稱PM2.5環境檢測結果未經許可不能發布如果你想知道自己身處的環境中空氣、水、重金屬等是否達標,你會怎麼辦?近來,不少人開始選擇自己測測看。這樣的環保自測如今已是風生水起,各地也有一些民間環保組織定期將自測的結果公布在網上。這些自發的環保檢測結果是否**?環保部門又持什麼看法?

集資購買檢測設備

“我們要釆購室內檢測PM2.5的設備,在網上查了幾款,哪款好?有關廠家可與我們聯係。”近日,房地產商潘石屹在微博上發出了這麼一條求購信息。像這樣的PM2.5檢測設備,人們早已不陌生了。去年,一群民間環保人士發起“我為祖國測空氣”活動,讓不少人了解了環保自測。如今保守估計,民間使用的PM2.5檢測設備有上百台。“準備用1個月的時間,尋找一萬個40元,共同購買一台價格高達40萬元的手持式重金屬檢測儀。”7月7日,《光明日報》記者、環保NGO“自然大學”的發起人馮永鋒在個人微博上發出了這則信息。

馮永鋒介紹,“預計9月份之後就會購買到手,馬上**開放檢測,歡迎大家多送(樣品)來。”截至7月17日晚8時,這個名為“我為祖國測重金屬”的活動共募集到28381.57元,距離40萬元的目標還很遠。按照活動計劃,在購得重金屬檢測儀(學名為“手持X射線熒光分析儀”)後,任何人都可以提議檢測某地的土壤等公共空間,也可以提議檢測**產品(比如檢測大米是否鎘超標)。出過“份子錢”的,則享受“VIP”待遇,可**檢測私人物品。檢測儀將在國內“漂流”。比如,集中處理完北京的樣品後,檢測儀可能就會被運到其他省市工作。

誌願者自發做檢測

在去年那場聲勢不小的“我為祖國測空氣”活動中,民間環保組織達爾問自然求知社招募了不少誌願者參與檢測PM2.5。“目前我們的檢測項目包括電磁環境、甲醛以及PM2.5等。”達爾問自然求知社檢測項目負責人赫曉霞說,“誌願者在網上報名並提交檢測申請,我們通過以後就會對其培訓,之後誌願者會使用便攜式儀器做檢測,並把檢測結果及時更新在我們的網站上。”

赫曉霞透露,目前該組織已經有100多名誌願者參與了環境檢測。不過她強調,他們更注重的是“體驗式檢測”,檢測結果也隻反映誌願者本人在一段時間內所處環境的情況,並不具有普遍性在達爾問自然求知社的網站上,每一條公布的檢測信息後麵都寫有一段聲明——其不是具備**檢測資質的**機構,檢測記錄隻作為數據結果供公眾參考,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為證據提交相關**機構或部門,但他們對檢測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我們這樣的檢測並不是**部門的監測,這是兩個概念。”赫曉霞表示,“隻是希望通過這個手段,喚起更多公眾的環境意識。”

民間自測或將違法

不論計劃多麼**,不管初衷多麼感人,馮永鋒和達爾問自然求知社等都麵臨著是否合法的問題。雖然目前他們並不違法,但不代表將來不違法早在2009年4月,環保部就公布了《環境監測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環境監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至今未正式出台,但條例的幾項規定卻**爭議性。

條例的征求意見稿裡提到——“進口的環境監測專用設備必須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進行適用性檢測合格後,方可銷售和使用”“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涉及環境質量的環境監測信息”“環境監測信息涉及國家秘密的,適用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這些條文*終生效,馮永鋒們組織市民自測環保數據並公布上網的行為,不僅違法,甚至有可能構成犯罪。去年,21家環保NGO上書國務院法製辦,闡述了他們對條例的修改意見。

爭議條款已做調整

曆經3年,條例仍然冇有出台,這又是為什麼呢?

“在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環境監測是大環境的概念,不僅涉及到氣、水、聲和渣等,而且還包括海洋、森林和地質環境等。”環保部的一位官員透露,因此,條例的出台需要經過多個部委之間的協商,這也是條例在征求意見3年後,尚未出台的原因。

此外,該官員還透露,在遞交到國務院法製辦的上報稿中,備受爭議的第81條已經做了很大調整,“我們並未限製其他單位和個人檢測環境質量,隻是規定結果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不能通過公共平台發布。”

這位官員解釋,比如PM2.5的監測,其監測涉及到監測點的布局和數量、監測儀器的技術標準和使用規範等多種因素,在不同情境下的監測結果其意義也不同,所以像美國駐華大使館發布的PM2.5數據,則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混淆。“我們主張,單位和個人可以進行環境檢測,其結果可以供檢測者參考,但是如果通過公共的平台比如網絡對外發布的,則可能造成公眾對環境質量的誤解,因此應當禁止這種行為。”這位官員表示。

民間官方應可共存

“環保部門希望能夠保持發布的**性,他們對民間自測行為的擔心是可以理解的。”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說,“畢竟民間的檢測不論從設備上還是人員上,都無法與**機構相提並論。”

“但我認為對於民間的檢測行為,不能一禁了之。”馬軍接著說,“民間的檢測其實是對官方監測的有效補充,它們之間應該是互相促進、和諧共存的關係。”

“有時候,正是因為官方數據的缺失,才導致了民間檢測的興起。”馬軍說,“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為什麼現在公眾對PM2.5不像一年前那麼關注了?因為官方開始發布監測數據了。”

“自然大學”工作人員王秋霞介紹,2009年,“自然大學”開始關注電磁輻射問題。眾所周知,電磁輻射一直是各大城市*具爭議性的民生話題,不少市民認為高壓線、變電站是恐怖的“輻射惡魔”,紛紛避而遠之、拒而遠之,電力部門的施工阻力極大。而且,在電磁輻射問題上,市民普遍顯得很固執,任憑電力部門和環保部門如何解釋“無害”,都很難改變大家原有的觀點。於是,“自然大學”向北京某**實驗室借用了一台便攜式電磁輻射檢測儀,開始“電磁輻射自測”。他們在網上征集北京本地的檢測需求,然後利用節假日“****”。

雖然一再強調檢測結論不具**性,但“自然大學”自測電磁輻射卻取得了微妙的奇**果:有的市民任憑有關部門如何解釋,都堅持己見,但親眼看到自測結果在合理範圍內,他們選擇了相信。“因此,對民間檢測行為,疏導要比禁止好,政府還可以對民間的檢測行為進行指導,甚至培訓。”馬軍說,“另一方麵,民間檢測也應該認清自己的能力,可以和技術機構合作,確保檢測質量。畢竟,如果民間的數據不**,時間長了,同樣會被公眾拋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