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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生態環境提出控製VOCs應提倡行業減排

日期:2025-10-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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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生態環境提出控製VOCs應提倡行業減排近日,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郝鄭平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采訪時說,“儘管兩年前國家就提出要開展VOCs防治工作,但目前我國仍麵臨VOCs排放基數不清、政策欠缺、科學研究尚不能減排等一係列問題”。他認為,控製VOCs不能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路子,而應提倡行業減排,從重點行業做起。

據了解日前,廣州年內新增18個空氣質量監測點的新聞引發公眾關注,焦點仍然是PM2.5。但在環境領域,科學家正同時開辟另一條戰線。除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可吸入顆粒物(PM10、PM2.5)防治等現實而棘手的問題,“我國還麵臨著來自揮發性有機汙染物(VOCs)的嚴峻挑戰”。

工業源VOCs排放逐年增加

VOCs是空氣中普遍存在且組成複雜的一類有機汙染物的統稱,主要包括烷烴、烯烴和芳香烴以及各種含氧烴、鹵代烴、氮烴、硫烴、低沸點多環芳烴等物質。在大氣中,VOCs可以產生臭氧,危害環境。同時,它還可以經過複雜的光化學反應,形成二次有機氣溶膠(可吸入顆粒物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而危害人體健康。機動車尾氣排放、燃料燃燒和工業活動是我國人為VOCs汙染的三大來源。

而據估算,因工業活動而導致的VOCs排放量占整個人為源的40%。同時,近年來,我國工業源VOCs排放還呈逐年增加趨勢,石油化工、包裝印刷、家具製造、電子製造、汽車製造等行業VOCs汙染突出。“工業源VOCs具有排放強度大、種類多、持續時間長、波動大等特點,更易威脅人體健康,影響生態環境。”郝鄭平表示,在機動車和固定燃燒源VOCs減排受限的情況下,欲降低大氣中VOCs汙染水平,隻能控製工業排放。

減排與控製難度大

例如,作為大氣環境管理的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法》冇有明確的VOCs控製要求。郝鄭平則介紹說,目前我國涉及VOCs的排放控製標準隻有9項,不過,有相當一部分標準正在製訂過程中。“總體來講,我國的VOCs減排與控製標準管理體係很薄弱,急切需要加強和完善。另外,我國從事VOCs治理企業的技術設備水平還比較低,很難滿足未來治理的需求。”他說。

然而,工業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VOCs種類多、性質差異大,不僅不同行業排放VOCs不儘相同,甚至同一行業不同工藝所排放的VOCs也不相同。“因此,單一的治理技術不可能滿足**排放廢氣的治理要求。”解放軍防化研究院研究員欒誌強認為,這是控製VOCs的一個難點。另外,由於VOCs控製問題在我國剛剛得到重視,相關標準和法規還存在較多欠缺。

應從重點行業做起

對於現階段我國VOCs減排與控製,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聶磊表示,由於VOCs汙染源排放情況複雜、各類源排放特性、組分不儘相同,不同組分的光化學反應活性有很大差異,對光化學汙染的貢獻程度也不同。此外,不同地區VOCs源的構成也存在明顯差異。因此,在確定揮發性有機汙染控製戰略思路時,應綜合考慮各方麵的因素。“從行業做起比較合適。”欒誌強說,可以先把每一個行業的VOCs排放量、排放特征搞清楚,然後根據排放量大小,分行業進行規劃、治理,*終,針對各個行業選用*佳適用技術。

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博士王海林則認為,通過對重點行業和重點汙染源的VOCs排放進行調研和測試,能夠得到一手的排放數據和不同工藝的排放因子,闡明行業VOCs汙染的具體組成和排放水平,為進一步進行評估和治理奠定基礎。